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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标题:论坛发贴要实名制.BBS,要专项备案.
 作者:vocan 发表于 2007-7-5 12:29:48收藏 编辑 删除 楼主  | 上一篇 下一篇

看来互联网站长的冬天 来了,大家不好过了.

 

唉.BS一下Z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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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作者:vocan 发表于 2007-7-5 13:06:13编辑 删除 引用   第2楼 
论坛都删了,我现在是0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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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作者:cctang 发表于 2007-7-8 12:04:02编辑 删除 引用   第3楼 
最近,厦门正在酝酿一项地方法规,要求该市的网站取消匿名发帖,对贴文实行先审后发。该市某局副局长田锋对记者称,今后在厦门的网站上发帖,必须用身份证上的名字。记者经过反复提问,确认他所说的实名发贴,是除了后台注册要实名外,前台发帖也要实名 对此,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林聪明拒作解释,称现在完成的规定还只是个初稿。(75日《南方都市报》)

  厦门这一新规尚未出台,就引起了社会各界热议,因为推行发贴前台实名制,不但如田锋所说,“在全国,我们是第一个这样做的”,在全世界都难以找出先例。在笔者看来,敢于“创新”的某些领导,已经超越了“权力幻觉”的范畴。要求网络发贴前台也实名,纯属一些无知者的臆想。尽管林聪明说,“从初稿到实施还有很长一段时间”,笔者仍可感觉得出,某些领导对管理能力的自信,是建立在愚昧的基础上。

  史无前例的发贴前台实名制,一旦在厦门付诸实施,当地网民反对肯定是没用的,也会有一些人遵照执行。可是,这一规定实施之后,还会有几个人在当地论坛发贴呢?要知道,网站不像市委机关报,在一个城市里,“独此一家别无分店”。就算能对本地所有网站,都能管得过来,网民上网浏览、发贴,却是不受地域限制的。有网友说得好,以后厦门人可以上外地论坛发牢骚。或许到时,厦门本地的官员们,会在本地网站上发贴自娱吧。

  笔者不知田锋副局长上不上网,估计他应该没在论坛发过贴。事实上,就算退一万步讲,发贴实名制非要进行不可,也能得到国家立法的支持,甚至成为全世界的通行做法,“前台实名”也是不必要且行不通的。因为在网上散布不当的言论,匿名也能查出发贴者身份。普通网友在网上讨论交流,图的就是个轻松自在的氛围。在报刊发表文章可以署笔名,网上发贴必须要用身份证姓名,这网络还能继续成为网络吗?我就不相信,厦门某些豪情满怀的管理者,能让互联网世界从此“变性”。

  毋庸置疑,网络需要管理和规范。然而,即便纯从技术角度出发,完全不考虑公共治理的理性,管理网络运营和网民上网,也不能对网络知识一无所知。厦门作为一个特区城市,弄出不合时宜的网络管理规定,还沾沾自喜是“全国第一个”,实在要让网民们笑掉大牙。制订这项新规的领导们,现在全国的各大网站上,匿名批评、讽刺你们的贴,已经是铺天盖地了,你们若对自己能力有自信,就去一一追查下好不好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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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作者:会飞的猪 发表于 2007-7-8 12:19:33编辑 删除 引用   第4楼 
实名制也有可能,但必须从全国统一开始,而且像备案一样处理,否则就难以实现了,看看现在网站备案的工作,实施起来真的难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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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作者:recoba 发表于 2007-7-8 13:46:35编辑 删除 引用   第5楼 

我早在Q群说过了,论坛发贴要实名制,其实不只是针对bbs,是针对所有网站的。为什么这样说?你看他是怎样定义bbs的就知道了。(7月8日 MarketRen)

电子公告服务,是指在互联网上以电子布告牌、电子白板、电子论坛、网络聊天室、留言板等交互形式为上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条件的行为,简称BBS

明白了吧,包括网络聊天等。试问哪个网站没有电子布告牌、电子白板、电子论坛、网络聊天室、留言板等交互形式?这个“等”字是不可理喻的。要实施那先让百度帖吧忙个透,让腾讯QQ忙个透,让各大门户的E-mail邮箱忙个透吧,他们的交互形式最强了,哦~还有那些在线游戏的,呵呵。

大家不妨了解一下外国的情况,例如韩国,他们也开始实行实名制,但是他们很有步骤,就是先从大型知名门户站和政府站点做起。大型门户站要继续赚钱定会配合政府工作开始实名制,政府也会给予相当支持。政府站点以身作则开始实名制,树立榜样,得到认同。网络秩序仍然良好发展。

回头看看厦门,广东的,就几个地区强制实施!可行吗?没有一点民主,就自己定方案,没有全国统一,单从某地区网站发难,从小网站发难,激进实施。就是一句话:一项没有群众基础的工作注定是要失败的

这事我一看就透了,BBS专项申请比写一篇软文广告要好得多,大家帮忙转载帮忙宣传,你看“这一新规尚未出台,就引起了社会各界热议”,厦门政府一下热闹起来了,呵呵!政府做广告最厉害的就是这招,也是我们要学习学习的。我们还是安分守己吧。

请记住:这个方案是针对所有网站的!

原帖 http://www.marketren.com/2007-7/8/1350033103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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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作者:会飞的猪 发表于 2007-7-8 13:58:34编辑 删除 引用   第6楼 

网络实名制,不应该从某一地区开始,因为网络很难规划界限,最后还不是,厦门的网站跑到上海北京等

网络实名制,应该从大网站,像qq, 新浪等程序中,一步步入手, 引成一种实名的气氛.

最后从大到小,引起一种推广的机制.  成熟后,大家习惯了,最后明文规定.

这样不会损伤互联网的发展势头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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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作者:天天画 发表于 2007-7-8 15:41:31编辑 删除 引用   第7楼 
静观其变,我就听听看看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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