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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酝酿网店办照新规:拟区分商家和玩家

作者:冰心雨 时间:2008-8-7 2:09:43 收藏 编辑

 刘建德认为,网络经营者应将网站分为“商务区”和“娱乐区”,“商务区”是针对以盈利为目的、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的商家,而“娱乐区”则针对那些“网上新人”。

晨报讯 自今年8月1日起,北京地区所有的营利性网店须先取得营业执照后才能经营。昨日,记者采访了市工商局法制处处长刘建德,他表示,目前上海市正在酝酿一部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地方法规,近阶段正在征求各部门的意见,具体的细节目前仍在研究中。不过,刘建德透露,对于“网店办照”,可能不会“一刀切”。

目前,沪上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地方法规还在酝酿起草阶段,在征求各部门、相关专家的意见后,还会向社会进行公示,更广泛地征求意见。根据草案中的初步思路,对于“网店办照”一事,拟将“商家”和“玩家”有所区分,但如何清晰地界定,具体的细节和标准目前仍在讨论中。

刘建德认为,网络经营者应将网站分为“商务区”和“娱乐区”,“商务区”是针对以盈利为目的、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的商家,而“娱乐区”则针对那些“网上新人”。就像游泳池内的“深水区”和“浅水区”,在深水区内必须有人引导,而浅水区只是“试试水”,没必要严格管理。毕竟相关规定的制订也是为了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,而电子商务与其他行业不同,发展趋势是多样化的。

记者注意到,在北京市工商局公布的新规定中,特别提出,对于“在互联网上出售、置换自用物品,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个人”,不需要办照或重新登记,这意味着,新规中将网上卖东西的“商家”和“玩家”进行了一定区分。同时,北京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,网店新规将不会强制推行。

昨日,易趣公司公关负责人表示,网站将配合相关规定的执行,并根据其要求作出相应的调整,具体调整措施将研究后在易趣网上公布。而淘宝方面则表示,将对新规给予强烈关注。

对此,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律师高俊认为,现阶段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还处于襁褓期,很不成熟。如果现在就提出硬性规定,开网店必须注册,那么必然会增加卖家的开店成本,从一定程度上说并不利于这一行业的发展。另外,与办理营业执照相比,对网上经营活动的持续监管和规范显得更加重要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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